带姓名 + 岗位 + 直接邮箱

principle public contact route 公开联系人路线原则 具名公开联系人路由的最低可发送标准

修改:20260509222331000

定义


带姓名 + 岗位 + 直接邮箱 是公开联系人路由里最短的可发送证据串:同一页同时暴露联系人姓名、岗位/职责与直接邮箱,才足以把它从“站内线索”提升为“可进入发送队列的路由”。

与现有原则的关系


# 它是 具名公开联系人路由的最低可发送标准 的证据表述。
# 它支撑 公开联系人路线原则 中优先级最高的那一层。
# 在 Alliance for Aging Research 这类站点里,同页可复核到姓名、岗位与邮箱三件套时,才适合把该路由排进发送队列。

边界


# 若姓名或岗位分散在不同页面,或邮箱被图片、前端混淆、登录墙遮挡,就不算这一证据串。
# 若只有站内目录、部门名称或总联系页标题,也不算。
# 只有当这三项同页可读,才算“最低可发送证据”;否则仍只是导航线索。